中央决定:公职人员出差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标准!

中央决定:公职人员出差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标准!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 明细表(xls) 明细表(PDF)

根据《财政部关于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雄安新区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财行〔2024〕435号)有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赴雄安新区(不含雄县、安新县、容城县)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省部级900元/人·天,厅局级550元/人·天,其他人员450元/人·天